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二、服务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途径
.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逐步为服务对象制作发放居民健康卡,替代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作为电子健康档案进行身份识别和调阅更新的凭证。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上述方式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按照标准规范上传区域人口健康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的规范上报。
4.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
(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
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四)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和保存
.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缘由包括死亡、迁出、失访等,均需记录日期。对于迁出辖区的还要记录迁往地点的基本情况、档案交接记录等。
2.纸质健康档案应逐步过渡到电子健康档案,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由健康档案管理单位(即居民死亡或失访前管理其健康档案的单位)参照现有规定中的病历的保存年限、方式负责保存。
三、服务流程
确定建档对象流程图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
服务成效:
一、按照豫卫基层〔〕5号文件精神,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指标为90%以上。截至目前,按照全县现有常驻人口48.95万人,共累计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份,电子建档率95.67%。
二、大力推动智能化服务,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推广和务实应用力导向,充分发挥电子健康档案的基础信息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我县以全县居民健康卡发放使用和“两病”认定为抓手,并结合年度日常健康体检、随访、家医签约服务、下乡义诊等形式,加大力度推广“健康鹰城官微”
四、工作要求
、强化宣传,保证群众参与到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利用宣传栏、宣传折页、义诊、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这项惠民*策深入人心,让群众了解孕前优生检查的必要性。重点针对目标人群的宣教健康检查意义、检查项目、接受检查的方法等进行宣传。让大众知晓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主动接受检查。
2、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检查质量。加强检验质量控制,强化检验环节的室内控制,确保检查结果准确。
3、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对检查结果要严格进行质量分析,组织相关医师开展风险评估和质量监控,对高危人群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治疗或提出转诊建议,更好的为检查对象提供优质便捷高质量的服务。
4、强化规范档案资料,做好信息录入。为所有参检对象建立纸质、电子家庭档案,确保参加检查的服务对象得到及时有效的咨询和指导。
5、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配合指定的县级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主要承担健康教育、采集基本信息、病史询问、一般人群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任务。
6、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收集辖区内计划怀孕的夫妇信息,协助县乡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自愿到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接受检查。收集报告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
五、目前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年完成孕前优生检查人,筛查评估出高风险人群人,均给予健康指导。年月日至3月8日完成孕前优生检查对,已完成评估56对,因外出务工未能及时领取报告的服务对象,全部电话通知至参检本人,并告知检查结果,进行个性化健康指导,宣教及时补充叶酸,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联系单位:宝丰县妇幼保健院优生健康检查科
联系人:范丽娟
联系
编辑
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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